本报讯(记者 李佳遥)近日,奥园公园壹号小区住户向区城市管理局反映,该小区高层二次供水水压不稳定,经常出现水压不足甚至停水,且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无人进行管理维护,一旦出现问题无法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随即,区城市管理局供节水科立即召集城市供水企业、物业单位、地产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处理。经现场查勘发现,该小区二次供水设备稳压器存在故障,导致压力不足,高层居民水压低或无水可用。此外,二次供水设备厂家未进行移交,存在管理盲区,导致城市供水企业、物业单位、地产公司均未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
于是,区城市管理局供节水科协调物业单位联系二次供水设备厂家对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消除故障,保障小区居民用水水压稳、水量足;要求供水企业主动对接物业单位、地产公司,提出二次供水移交前需整改事项,罗列问题清单及移交材料,加快推进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接管工作。
据了解,《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专章对二次供水予以规范,《条例》第二十二条厘清了城市供水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供水上的权责。《条例》规定,对于小区新建、改造的二次供水设施,在验收合格后,应当交由城市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管理,鼓励居民小区将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委托城市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管理。
据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要求,我区将在12月1日起,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将二次供水设备移交至城市供水企业——坤鑫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届时,居民所反映的二次供水权责不清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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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重庆城市供水、用水、节水、安全与应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推动供节水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
《条例》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水节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编制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在供水方面,《条例》要求城市供水要保障安全、稳定、不间断供水,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照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确保供水水压符合规定的标准。停水超过24小时仍不能恢复供水,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应急供水,保证居民基本生活。
对水质安全保障问题,《条例》还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条例》,市城市管理局坚持每年对全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水质抽检,抽检结果每月都在《重庆日报》和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用水上,《条例》加强了用水人权利保障。按照规定,城市供水企业提供查询用水业务办理、用水量、水质、水价和水费信息。用水人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或者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另一方面,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置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用水人咨询、求助及投诉。同时,用水人也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水费。
《条例》也对停水管理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城市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
节水方面,《条例》要求,市、区县(自治县)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条例》还明确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雨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设施。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条例》还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针对高耗水行业,《条例》要求制定用水定额。根据规定,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行业用水定额,从严控制钢铁、火力发电、选煤、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水上娱乐场所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并逐步实现分级用水大户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