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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发布日期:2022-11-30 18:22 来源:南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蕗颖)日前,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发文,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到2023年2月28日。

  据介绍,鉴于当前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确保年度征缴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三部门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同时明确,在集中征收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