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训芳、张茜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5月25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一、接受张训芳辞去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二、接受张茜蕊辞去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