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举行。根据《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
旁听地点:区商务中心三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听取区住房城乡建委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区实施《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决算草案,审查和批准区级决算;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旅产品供给营销促进消费倍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法院关于“天平护未”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2023年7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申请地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南川区新华路5号区人大机关办公楼三楼秘书科)。
申请方式: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南川区居住或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会议。
(二)旁听公民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于7月26日上午12: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旁听。
(三)经审定的旁听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在会议举行30分钟前进入会场,领取公民旁听证、会议材料、建议意见专用纸和旁听须知等,凭旁听证在指定的席位就座,并严格遵守旁听须知的各项规定。
未尽事宜,请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咨询。
咨询电话:71422159
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