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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护未” 守护未来 区法院“五步工作法”全方位全流程关爱涉诉未成年人

发布日期:2023-08-11 11:44

近年来,区法院建立“天平护未”机制,全面关注家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及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涉诉未成年人,覆盖所有与诉讼程序、案件事实、裁判结果相关联的未成年群体,全方位全流程关爱涉诉未成年人,打通基层社会治理中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之间的障碍。

  流浪儿童有了一个安定的“家”

2011年,小张呱呱坠地,仅仅一年之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约定小张由父亲张某抚养。随后,张某常年外出务工,委托唯一的亲人姐姐照顾小张。2021年10月,张某去世,小张的姑姑年岁渐大无力再照顾小张,而母亲唐某在离婚后改嫁,一直未履行对小张的抚养义务,无人监护抚养的小张被迫流浪街头。

2022年9月,小张被送至东城派出所,在派出所居住12天后被送往区救助站,由区民政局对其进行临时照看。得知小张的遭遇后,区民政局、区法院、区公安局、区教委、区司法局、属地街道、区妇联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小张无人监护抚养问题,区法院通过联席会向区民政局建议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之诉。2023年1月,经区法院指定,区民政局成为小张监护人。后经回访得知,小张已被重庆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区教委也为其协调了转校事宜,小张终于有了一个安定的“家”。

小张能够重回家庭温暖,有赖于“天平护未”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区法院结合小张的家庭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依法判决撤销唐某作为小张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区民政局担任小张的监护人。这样,不仅可以为小张提供良好的生活以及健康成长的环境,还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小张今后的教育、医疗、心理疏导等问题,且区民政局事实上已经履行了对小张的救助义务,已将小张纳入重庆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范围。

  “五步工作法”全方位综合保护未成年人

秉承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个理念,区法院对未成年人案件全程优先办理。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事审判一庭挂牌设立少年法庭,从各条线选派法官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

同时转变就案办案思路,组织研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思路及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组织研讨、专题分析论证各类型案件涉未成年人保护侧重点。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阅卷”,提前掌握案件缘由,分析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拟定审判执行方案,严格把控审执时效,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时间同比缩短了整整15天。

在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法官在刑事案件中分类建立涉未成年被告人、受害人档案,同时根据掌握的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活需求等状况,对所有涉未成年人案件按照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分级建立详细信息档案273份,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暴受害儿童、家庭监护教育缺失儿童、离异家庭性格孤僻子女等列为重点关注类别,使涉诉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更有针对性更有温度。

“天平护未”机制建立后,区法院细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法路径,创新形成全程优先办理、审前亲职教育、诉中建立档案、判后关爱回访、聚力综合保护“五步工作法”,对涉诉讼案件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缺失儿童、家暴受害儿童等重点群体进行精准帮扶,实现未成年人审判和家事审判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审前判后全程关怀、对象囊括所有涉诉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综合保护体系。

 判后回访关爱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判终结并不是教育帮扶的截止,判后的关爱回访也决定了涉诉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

为此,区法院与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群团组织组建志愿团队,建立联合帮扶体系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成的涉诉未成年人三级关爱体系。

区妇联和团区委联合招募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资质的志愿者和热心公益的法院干警组建关爱小组。通过分组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已结案的涉诉未成年人家庭进行回访,重点回访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是否存在困难、心理是否健康、抚养费是否得到及时支付、家长监护教育义务是否恰当履行等情况。

根据回访反馈的情况,区法院及时进行梳理、总结、研判,针对超出法院一家之力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法委组织民政局、教委、妇联、检察院、残联、卫生健康委、属地镇街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讨论研究,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截至目前,救助困难儿童3人,心理疏导10人次,施行家庭监护干预8次,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8次。

自“天平护未”机制建立以来,区法院建立涉诉未成年人档案15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129次,回访涉诉未成年人200余次,救助、帮扶困难儿童、问题少年29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模拟法庭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次。

(本版稿件由记者刘晓娟采写,图片由区法院提供)